巴中市調整2022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城鄉居民12828元,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6414元
作者:李建軍 文章來源:巴中日報 發布時間:2022-02-09
記者2月8日從市醫療保障局了解到,我市近日調整2022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標準。其中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調整為12828元,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統一確定為6414元。
為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去年聯合發布了《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全面落實起付線降低并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特困人員、低保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根據我市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況,并結合我市實際,確定2022年我市城鄉居民,特困人員、低保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分別為12828元和6414元。
市醫保局待遇保障科相關負責人介紹,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符合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住院(含二類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累計個人自付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由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分段按比例進行賠付,支付比例不低于60%(目前我市最低支付比例為70%)。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支付比例相應提高5%。
“如果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享受大病保險賠付后當年再次發生的自付合規醫療費用,實行累計分段按比例計算賠付額,減去已賠付金額后進行賠付。”該負責人表示,根據數據測算,預計2022年將幫助大病居民減少個人自付費用10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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